特种兵之最强军神系统
第395章与子同袍
在野狼的命令下,草原狼、土狼等两个人,把军服粗暴的扔给参训者,那是狼牙特有的迷彩服。
然后,是狼牙的臂章,那是印着一头巨狼的头像的盾牌状臂章,可以直接贴在胳膊上,也有缝制在衣服上的。
随后,就是各种武器装备,也包括了星环。
卫生员看着这些老鸟才有的东西,一愣,对着旁边同样有些发懵的鸵鸟说:“这次是真的了?”
喜欢说话如鸵鸟,也不知道该怎么说,不过他的神经时刻紧绷,并不全信老鸟们的所作所为。
装备发放完毕,野狼忽然给所有人敬礼,而后道:“恭喜你们加入狼牙,根据可靠情报,有一队恐怖份子,在我西北沙漠地区,进行骚乱活动,你们的任务,找到这些人,干掉他们,让他们在我们的国土上,有来无回。”
陈国涛一愣,将发放的子弹的弹夹拿出来,然后取出一颗子弹,手上的重量告诉他,这是实弹。
“上战场?”小庄疑惑的问,其实他很想问,这个和平的年代,真的有战场吗?
这下,这些人都开始觉得,这件事不像是假的了,因为他们立马检查了装备,所有的武器弹药,都是真货,而不是演习用的。
耿继辉在年纪最小的几个人中,最为沉稳,他说:“诸位,想一想,我们所学所练,难倒不就是为了战场杀敌?”
强子嗯了一声说:“我来狼牙,就是为了实战的机会。”强子很兴奋,他喜欢杀人?谁知道呢?
教官们没有阻止这些菜鸟们的议论,他们知道,第一次知道要上战场,谁都有个心理波动。
“好了,不要交头接耳了,我告诉你们,上战场,是要死人的,不是打游戏,剩下半管血了,还能活蹦乱跳;不是死了,还可以在泉水复活。你们也没有机会升级装备,子弹打在身上,会打穿你们的血肉、骨骼,我说这么多,还有一件事,你们都要写遗书。”灰狼开始讲话,带着语重心长,带着谆谆教诲。
鸵鸟第一个喊起来说:“我不写,我能活着回来。”
这句话倒是气概十足,只可惜,灰狼接下来的话,让众人明白,到底狼牙的出任务,是有多么的残酷。
灰狼轻叹口气说:“这次不死,不代表下次也没事,而且还有下下次,写遗书,是对自己负责,也是对你们的亲人负责。那是你们在这个世界上,最后的声音,所以,请一定好好写。”
没人说话了,沉默,死一样的沉默。很多人这才明白,选择了狼牙,看来真的是一只脚踏入了鬼门关,而这个时候,小庄想,和平年代,真的也有人会流血牺牲,只是之前不知道。
他想到了那句著名的话:你不是生活在和平的年代,只是生活在和平的国度。而即使是在这个伟大的国家里,依旧有人为老百姓默默流血牺牲,小庄想,如果自己出任务死了,谁会记得?父母和小影,会有多伤心。
小庄也知道,战友会记得,就像陈排的诗歌《如果祖国需要》说的那样,如果祖国需要,自己也会埋葬在青青的山岗,自己的身躯,会变为无形的屏障,路过的战友,会为他泪流两行。
沉默。似乎每个人都开始心事重重,死亡是一把巨大的手,不知道什么时候,就会一把抓住你的喉咙。
灰狼命令解散,众人去整理装备,去写遗书,而这封东西,如果一旦被打开,就证明,你已经为国捐躯了。
众人不知道抱着什么心态去写的,不过马毅没去写,他把空白信封装入了信封,毕竟,他不是牛二,没法子用牛二的口吻说话。
冷雨写了,她写给了父亲和马毅,内容不详,因为这封信,并没有被打开过。只不过,并非所有的遗书,都没有被公布于世,那是后话了。
后来有几个人口述了遗书内容,老炮儿是这样写的:“妈,你看到这封信时,我已经死了。我不想死,但这也不是我能做主的,我的身份是中国陆军特种兵,国家会给你发钱,到时候我也不知道埋在哪里了,不管咋说,你生活是有着落了。别老给别人洗衣服了,你腿上风湿,少着水,反正,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,你好好活,我没有白死。”
伞兵的遗书是这样的:“爸妈,我去了,这个人,总得死,你们别伤心,伤心就少伤心一会儿,谁让你们的儿子太优秀了,去了最牛的单位。对了,如果家里来了女的,说是我女朋友,别开门,千万记得啊。”
耿继辉的遗书竟然是写给父亲的,内容也最简单:“爸,我来了。”
小庄坐在临时宿舍的床上,开始写信,他是写给小影的,他写到:“小影,不知道该怎么对你说,当你看到这封信时,我已经不在了。请不要伤心,不要难过,因为我们都是军人,我不后悔为了你来当兵,也不后悔来到特种部队参加选拔训练,更不后悔走向真正的战场,我想,我在这里找到了另一个自己,一个可能我自己都觉得陌生的自己,就是那种我们之前只能在影视剧里,远远的看上一样的军人,也许,这才是我最好的模样,我很自豪成为这支军队的一员,我觉得自己,已经得到了升华。以前读书时,觉得那些先烈的话,都距离我很远,我到现在才发现,原来我也能成为那样的人。爱你的,小庄。”
所有的遗书,都在十分钟内写好,而出发时间是一个小时后,此刻的帐篷里,已经做好了可口的饭菜,非常丰盛。
老鸟也派出了一个小队,灰狼带队,草原狼、土狼加入,这些人在快速的吃饭。菜鸟那边,暂时没人动筷子。
马毅一直没说话,他可不是新兵了,冷雨这个时候看到众人脸色都不好,反而开口说:“怎么,都怕了?”
其他人还是沉默不语。
鸵鸟忽然拿起筷子,哈哈笑了一声说:“怕什么,我有什么可怕的,活着干、死了算,我就不信,那些恐怖分子,有老子的枪法好,干死他们不就得了。”
卫生员也开始吃,他端着米饭笑道:“哥几个都别想了,要我说,加入狼牙,就只剩下半条命了,既然是半条命,那就顺其自然,而且我们都是脑残,死了就死了。”
鸵鸟切了一声说:“我说卫生员,这里只有你脑残啊,说明白了,大家伙那都是很有想法的人呢,不像你,脑容量小。”
“那干嘛你还吃的这么欢畅?”卫生员反击。
鸵鸟笑道:“我就是要在他们沉默的时候,把好东西都吃了,等他们反应过来,我已经吃饱了,这叫战略的胜利。”
这两个人插科打诨起来,可大家的心情,反而放松了,陈国涛说道:“吃,就是死,也不做饿死鬼。”
强子也开始抢东西,他说:“不能便宜了这个鸵鸟。”
于是,这些人开始吃东西,倒是李菲菲有点魂不守舍,她举着筷子,加了口青菜,放到小钢盆的白米饭上,却不放进嘴里。
“想你外公了?”马毅问,他当然知道答案。
李菲菲点点头,黄先觉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,如果她此行一去不复返,那外公会是多么的伤心,多么的孤独啊。
可她没想过,这里的所有人,都是独生子,都是父母的儿子女儿,谁不幸罹难,他们的家庭,天就塌了。
冷雨看着李菲菲,她继续吃饭说:“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,生命只有一次,可如果能在有限的生命里,做到以前的自己都不敢想的事情,能为祖国和人民奉献一切,能为国杀敌,这就让有限的生命,成了无限的荣耀。人是都要死的,可关键看死亡的方式,有句话,我想大家可能知道,一个人死亡的形式,是他一辈子最好的总结。就像是礼花,最灿烂之时,也是生命终止之日。”
冷雨的话有些文绉绉的,可也符合她博士后的身份,其实,越是看得开的人,越是不怕死。
李菲菲有些发懵,她是个学渣,冷雨话里的意思,如果她能看破,也就不是她了。
其他人盯着冷雨,都觉得冷雨的话,道理是对的,可有些突兀。
马毅咳嗽一声说:“冷雨说的没问题,但咱们的孔老夫子也有句话,叫做‘未知生、焉知死’,如果还没活明白,就不要谈死亡了,只要你的子弹够快、够准,拳头够硬、军刀够利,那死的就是敌人,如果真有死的那一天,一切你就也就顺其自然的想明白了,提前说这么多,还不如想想怎么完成任务。”
“再说,要死咱们也死在一起,岂曰无衣、与子同袍。”
马毅的话虽然直白,可显然更符合大家胃口,小庄就说:“遗书都写了,大家伙赶紧吃吧。”而冷雨轻声唱着:
“岂曰无衣?与子同袍。王于兴师,修我戈矛。与子同仇。
岂曰无衣?与子同泽。王于兴师,修我矛戟。与子偕作。
岂曰无衣?与子同裳。王于兴师,修我甲兵。与子偕行。”
冷雨歌声清凉,慷慨中带着些许苍凉,颇有古代秦国人出征关东的雄心壮志,一时间,众人都忘记了吃饭。曲罢,鸵鸟嘿嘿几声,说;“好听是好听,不过我说你们这些人,也太拿特种部队不当回事了,咱们都入选狼牙了,难道还不如几个恐怖分子,这点信心都没有,别要死要活了,吃不饱饭挨饿活该啊。”
众人一听,立马就开始抢着吃起来,倒不是说大家的心结都解开了,而是鸵鸟说的对,要这么点信心都没有,那干脆退出算了。
没人愿意退出,也就没人再提这些事情。
马毅知道,这些人的心理,算是过了第一关,到了战场,那就会面临其他的问题。
马毅当然知道这多半是训练,只是野狼又有什么鬼点子,他也不清楚,如果马毅记得没错,这应该是狼牙,对这群菜鸟最后的考验了。
吃完饭,整理装备,这次是真刀真枪了,菜鸟们发现,除了实弹,还有沙漠迷彩、单兵火箭筒、班通机枪,机枪手自然是老炮这个大块头了。
压子弹、朝武装带上放手雷,而野狼开始布置任务,他边走动边说:“这次行动,要击毙恐怖分子,然后返回,行动代号‘沙漠之狐’,一队老兵将和你们一起行动,记住,一切行动听指挥。”
“是!”
马毅擦拭着九五步枪,这次的枪都加装了榴弹发射器,背包里还有防毒面具、防刮布、保温毯,食物是压缩饼干和罐头,而最重要的是,每个人都有十公斤的水,在沙漠里,水就是一切。
大家默不作声,依旧心事重重,当然冷雨除外,她戴好防晒帽、围好沙漠围巾,好像西亚的装束,只剩下一双眼睛露在外面,还带着一副墨镜。
等众人给枪械也涂好沙漠伪装油彩,马毅看到老鸟里,灰狼、土狼、草原狼,已经准备就绪,在天空处,一架中型运输机已经露了头。
灰狼命令“起身”,所有人站起来,灰狼是本次指挥官,带头朝野狼敬礼:“中队长同志,沙漠之狐突击队准备完毕,请指示。”
“请稍息,这次是新同志的第一次实战任务,多的我就不说了,祝你们首战告捷、凯旋归来。”野狼高呼,并给这些即将出征的战士敬礼,严肃、认真,和平日里各种损菜鸟们的样子,天差地别。
“首战告捷、凯旋归来!”
一中队的所有教官,朝沙漠之狐突击队敬礼,山呼海啸之间,让众人不禁热血沸腾,而马毅感觉,好像真的要上战场了,因为他从野狼的眼中,看到了真正的担忧。
然后,是狼牙的臂章,那是印着一头巨狼的头像的盾牌状臂章,可以直接贴在胳膊上,也有缝制在衣服上的。
随后,就是各种武器装备,也包括了星环。
卫生员看着这些老鸟才有的东西,一愣,对着旁边同样有些发懵的鸵鸟说:“这次是真的了?”
喜欢说话如鸵鸟,也不知道该怎么说,不过他的神经时刻紧绷,并不全信老鸟们的所作所为。
装备发放完毕,野狼忽然给所有人敬礼,而后道:“恭喜你们加入狼牙,根据可靠情报,有一队恐怖份子,在我西北沙漠地区,进行骚乱活动,你们的任务,找到这些人,干掉他们,让他们在我们的国土上,有来无回。”
陈国涛一愣,将发放的子弹的弹夹拿出来,然后取出一颗子弹,手上的重量告诉他,这是实弹。
“上战场?”小庄疑惑的问,其实他很想问,这个和平的年代,真的有战场吗?
这下,这些人都开始觉得,这件事不像是假的了,因为他们立马检查了装备,所有的武器弹药,都是真货,而不是演习用的。
耿继辉在年纪最小的几个人中,最为沉稳,他说:“诸位,想一想,我们所学所练,难倒不就是为了战场杀敌?”
强子嗯了一声说:“我来狼牙,就是为了实战的机会。”强子很兴奋,他喜欢杀人?谁知道呢?
教官们没有阻止这些菜鸟们的议论,他们知道,第一次知道要上战场,谁都有个心理波动。
“好了,不要交头接耳了,我告诉你们,上战场,是要死人的,不是打游戏,剩下半管血了,还能活蹦乱跳;不是死了,还可以在泉水复活。你们也没有机会升级装备,子弹打在身上,会打穿你们的血肉、骨骼,我说这么多,还有一件事,你们都要写遗书。”灰狼开始讲话,带着语重心长,带着谆谆教诲。
鸵鸟第一个喊起来说:“我不写,我能活着回来。”
这句话倒是气概十足,只可惜,灰狼接下来的话,让众人明白,到底狼牙的出任务,是有多么的残酷。
灰狼轻叹口气说:“这次不死,不代表下次也没事,而且还有下下次,写遗书,是对自己负责,也是对你们的亲人负责。那是你们在这个世界上,最后的声音,所以,请一定好好写。”
没人说话了,沉默,死一样的沉默。很多人这才明白,选择了狼牙,看来真的是一只脚踏入了鬼门关,而这个时候,小庄想,和平年代,真的也有人会流血牺牲,只是之前不知道。
他想到了那句著名的话:你不是生活在和平的年代,只是生活在和平的国度。而即使是在这个伟大的国家里,依旧有人为老百姓默默流血牺牲,小庄想,如果自己出任务死了,谁会记得?父母和小影,会有多伤心。
小庄也知道,战友会记得,就像陈排的诗歌《如果祖国需要》说的那样,如果祖国需要,自己也会埋葬在青青的山岗,自己的身躯,会变为无形的屏障,路过的战友,会为他泪流两行。
沉默。似乎每个人都开始心事重重,死亡是一把巨大的手,不知道什么时候,就会一把抓住你的喉咙。
灰狼命令解散,众人去整理装备,去写遗书,而这封东西,如果一旦被打开,就证明,你已经为国捐躯了。
众人不知道抱着什么心态去写的,不过马毅没去写,他把空白信封装入了信封,毕竟,他不是牛二,没法子用牛二的口吻说话。
冷雨写了,她写给了父亲和马毅,内容不详,因为这封信,并没有被打开过。只不过,并非所有的遗书,都没有被公布于世,那是后话了。
后来有几个人口述了遗书内容,老炮儿是这样写的:“妈,你看到这封信时,我已经死了。我不想死,但这也不是我能做主的,我的身份是中国陆军特种兵,国家会给你发钱,到时候我也不知道埋在哪里了,不管咋说,你生活是有着落了。别老给别人洗衣服了,你腿上风湿,少着水,反正,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,你好好活,我没有白死。”
伞兵的遗书是这样的:“爸妈,我去了,这个人,总得死,你们别伤心,伤心就少伤心一会儿,谁让你们的儿子太优秀了,去了最牛的单位。对了,如果家里来了女的,说是我女朋友,别开门,千万记得啊。”
耿继辉的遗书竟然是写给父亲的,内容也最简单:“爸,我来了。”
小庄坐在临时宿舍的床上,开始写信,他是写给小影的,他写到:“小影,不知道该怎么对你说,当你看到这封信时,我已经不在了。请不要伤心,不要难过,因为我们都是军人,我不后悔为了你来当兵,也不后悔来到特种部队参加选拔训练,更不后悔走向真正的战场,我想,我在这里找到了另一个自己,一个可能我自己都觉得陌生的自己,就是那种我们之前只能在影视剧里,远远的看上一样的军人,也许,这才是我最好的模样,我很自豪成为这支军队的一员,我觉得自己,已经得到了升华。以前读书时,觉得那些先烈的话,都距离我很远,我到现在才发现,原来我也能成为那样的人。爱你的,小庄。”
所有的遗书,都在十分钟内写好,而出发时间是一个小时后,此刻的帐篷里,已经做好了可口的饭菜,非常丰盛。
老鸟也派出了一个小队,灰狼带队,草原狼、土狼加入,这些人在快速的吃饭。菜鸟那边,暂时没人动筷子。
马毅一直没说话,他可不是新兵了,冷雨这个时候看到众人脸色都不好,反而开口说:“怎么,都怕了?”
其他人还是沉默不语。
鸵鸟忽然拿起筷子,哈哈笑了一声说:“怕什么,我有什么可怕的,活着干、死了算,我就不信,那些恐怖分子,有老子的枪法好,干死他们不就得了。”
卫生员也开始吃,他端着米饭笑道:“哥几个都别想了,要我说,加入狼牙,就只剩下半条命了,既然是半条命,那就顺其自然,而且我们都是脑残,死了就死了。”
鸵鸟切了一声说:“我说卫生员,这里只有你脑残啊,说明白了,大家伙那都是很有想法的人呢,不像你,脑容量小。”
“那干嘛你还吃的这么欢畅?”卫生员反击。
鸵鸟笑道:“我就是要在他们沉默的时候,把好东西都吃了,等他们反应过来,我已经吃饱了,这叫战略的胜利。”
这两个人插科打诨起来,可大家的心情,反而放松了,陈国涛说道:“吃,就是死,也不做饿死鬼。”
强子也开始抢东西,他说:“不能便宜了这个鸵鸟。”
于是,这些人开始吃东西,倒是李菲菲有点魂不守舍,她举着筷子,加了口青菜,放到小钢盆的白米饭上,却不放进嘴里。
“想你外公了?”马毅问,他当然知道答案。
李菲菲点点头,黄先觉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,如果她此行一去不复返,那外公会是多么的伤心,多么的孤独啊。
可她没想过,这里的所有人,都是独生子,都是父母的儿子女儿,谁不幸罹难,他们的家庭,天就塌了。
冷雨看着李菲菲,她继续吃饭说:“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,生命只有一次,可如果能在有限的生命里,做到以前的自己都不敢想的事情,能为祖国和人民奉献一切,能为国杀敌,这就让有限的生命,成了无限的荣耀。人是都要死的,可关键看死亡的方式,有句话,我想大家可能知道,一个人死亡的形式,是他一辈子最好的总结。就像是礼花,最灿烂之时,也是生命终止之日。”
冷雨的话有些文绉绉的,可也符合她博士后的身份,其实,越是看得开的人,越是不怕死。
李菲菲有些发懵,她是个学渣,冷雨话里的意思,如果她能看破,也就不是她了。
其他人盯着冷雨,都觉得冷雨的话,道理是对的,可有些突兀。
马毅咳嗽一声说:“冷雨说的没问题,但咱们的孔老夫子也有句话,叫做‘未知生、焉知死’,如果还没活明白,就不要谈死亡了,只要你的子弹够快、够准,拳头够硬、军刀够利,那死的就是敌人,如果真有死的那一天,一切你就也就顺其自然的想明白了,提前说这么多,还不如想想怎么完成任务。”
“再说,要死咱们也死在一起,岂曰无衣、与子同袍。”
马毅的话虽然直白,可显然更符合大家胃口,小庄就说:“遗书都写了,大家伙赶紧吃吧。”而冷雨轻声唱着:
“岂曰无衣?与子同袍。王于兴师,修我戈矛。与子同仇。
岂曰无衣?与子同泽。王于兴师,修我矛戟。与子偕作。
岂曰无衣?与子同裳。王于兴师,修我甲兵。与子偕行。”
冷雨歌声清凉,慷慨中带着些许苍凉,颇有古代秦国人出征关东的雄心壮志,一时间,众人都忘记了吃饭。曲罢,鸵鸟嘿嘿几声,说;“好听是好听,不过我说你们这些人,也太拿特种部队不当回事了,咱们都入选狼牙了,难道还不如几个恐怖分子,这点信心都没有,别要死要活了,吃不饱饭挨饿活该啊。”
众人一听,立马就开始抢着吃起来,倒不是说大家的心结都解开了,而是鸵鸟说的对,要这么点信心都没有,那干脆退出算了。
没人愿意退出,也就没人再提这些事情。
马毅知道,这些人的心理,算是过了第一关,到了战场,那就会面临其他的问题。
马毅当然知道这多半是训练,只是野狼又有什么鬼点子,他也不清楚,如果马毅记得没错,这应该是狼牙,对这群菜鸟最后的考验了。
吃完饭,整理装备,这次是真刀真枪了,菜鸟们发现,除了实弹,还有沙漠迷彩、单兵火箭筒、班通机枪,机枪手自然是老炮这个大块头了。
压子弹、朝武装带上放手雷,而野狼开始布置任务,他边走动边说:“这次行动,要击毙恐怖分子,然后返回,行动代号‘沙漠之狐’,一队老兵将和你们一起行动,记住,一切行动听指挥。”
“是!”
马毅擦拭着九五步枪,这次的枪都加装了榴弹发射器,背包里还有防毒面具、防刮布、保温毯,食物是压缩饼干和罐头,而最重要的是,每个人都有十公斤的水,在沙漠里,水就是一切。
大家默不作声,依旧心事重重,当然冷雨除外,她戴好防晒帽、围好沙漠围巾,好像西亚的装束,只剩下一双眼睛露在外面,还带着一副墨镜。
等众人给枪械也涂好沙漠伪装油彩,马毅看到老鸟里,灰狼、土狼、草原狼,已经准备就绪,在天空处,一架中型运输机已经露了头。
灰狼命令“起身”,所有人站起来,灰狼是本次指挥官,带头朝野狼敬礼:“中队长同志,沙漠之狐突击队准备完毕,请指示。”
“请稍息,这次是新同志的第一次实战任务,多的我就不说了,祝你们首战告捷、凯旋归来。”野狼高呼,并给这些即将出征的战士敬礼,严肃、认真,和平日里各种损菜鸟们的样子,天差地别。
“首战告捷、凯旋归来!”
一中队的所有教官,朝沙漠之狐突击队敬礼,山呼海啸之间,让众人不禁热血沸腾,而马毅感觉,好像真的要上战场了,因为他从野狼的眼中,看到了真正的担忧。